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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通過 陸配取得身分證時程縮短為6年政院通過 陸配取得身分證時程縮短為6年 張貼時間:2008/12/11 上午 11:45:06 資料來源:中央社 (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11日電)行政院租辦公室會今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,大陸配偶只要合法入境就可工作,也縮短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時間,從現行八年縮短到六年,並取消繼承遺產限額新台幣200萬元限制。 行政院辦公室出租長劉兆玄在院會中指出,這次修法大幅改變現況,主要是保障合法、取締非法,讓大陸配偶的工作權、身分權及財產權獲得更完善保障;政府也絕不允許大陸人士以「假結婚、真打工」買屋的方式非法來台,要求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強化國境線上面談與入境後查訪機制,保障合法大陸配偶的權益。 劉兆玄表示,兩岸通婚數量已達29萬餘對,大陸配偶來台就是台灣的一份子租屋,政府必須正視大陸配偶在台的權益,讓大陸配偶有被社會接納的溫暖感覺。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,這項修法是對大陸配偶在台權益的重大改革,租屋網落實人權保障。完成修法後,大陸配偶只要合法婚姻,通過面談入境就可以工作,無須等待兩年團聚期期滿。 她表示,在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方面,時間將從現行的八年縮短為六年,婚禮顧問修法通過後,目前在台超過六年的大陸配偶都能即時拿到身分證,大約有3萬1000餘人。修法也取消大陸配偶繼承遺產限額新台幣200萬元的規定,以避免過去「有家歸不得」的窘況。 婚禮佈置賴幸媛指出,現行規定大陸配偶或大陸人民只要從事與入境目的不符的活動,足以違害國家安全、社會安定,治安機關可逕行強制出境,有時候造成警察機關裁量權較大的問題;為了符會場佈置合法治與公平原則,這次修法規定,在強制驅逐出境前,應該召開審查會,給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。 她說,現行規定下,大陸配偶至少來台八年才能設籍,且規定設籍五年後,才能申開幕活動請未滿12歲親生子女來台,經過13年,小孩早已超過12歲,這是不合理、不符人權的規定,內政部將取消相關辦法的規定。971211 新聞來源澎湖民宿http://www.gov.tw/newscenter/pages/d...ookieSupport=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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