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哪門子的怵目驚心?
美國檢查官聲稱︰在麥可家「Neverland」,搜出多項疑似孌童癖的收藏。這就是所謂︰震驚全世界骯髒污穢的作品!!哪裡骯髒?哪裡污穢? (頭殼小派去) 怎麼不去批評做這些作品的藝術家? (冤有頭債有主) 指稱許多網友看過,心裡頭都感到不舒服, (拍謝~我一點也沒有不舒服!!) 非常莫名奇妙;形容這收藏品怵目驚心,真是令人啼笑皆非。
準媽媽欣賞可愛寶寶照,大家合理的認為,這是一種胎教,有根據嗎?不是準媽媽看了,是不是戀兒癖?難道只有準媽媽才能欣賞嬰兒照嗎?我想;只要是正向的,大家都主動合理化;但套在巨星麥可身上,就變成不倫不類。意指這些收藏有許多動作,是相當藏污納垢!經常出現跨坐以及親吻的動作 (這齷齪的思想可真是要不得!) 有沒有看過天使尿尿的藝術品?大家覺得天使尿尿骯髒嗎?是~是~是~藝術品都要穿上衣服,而且不能有不雅的動作,我覺得這沒什麼好爭議!衣冠楚楚的人;就代表為人正直、道貌岸然嗎?告訴你!有的比禽獸還不如!
如果說︰麥可不能在房間貼男童照片,那不然;麥可用偷窺的方式看小孩,你們能接受嗎? (靠~我幹嘛這樣問!) 我的意思是︰房間貼男童照片,和偷窺男童;到底哪一個比較不適宜?我自認,自己也滿欣賞國小男、女生。因為有些長得白白淨淨、好帥唷!而有些國小女生特別氣質出眾;說真的我會想多看幾眼。 (快罵我戀童!) 這樣都能認定是戀童,那專家去死好了!只要人的腦袋,有一絲絲跟孩童扯上邊,就抓去關死好了!無聊!我還有一種想法;因為我總覺得混血兒太可愛,光外型就贏在起跑點,我們家二伯的女兒就是。你知道嗎?那種白皮膚加上外國深邃的眼睛,哦!真是漂亮!我跟女兒說︰女兒;以後老媽不在乎有外國女婿,生一個混血兒給媽媽滿足!滿足!請問我這是什麼癖?
回來話題;麥可的收藏品,如果都穿上衣服了,請問你們還想用什麼字眼詆毀麥可?還會冠上孌童癖嗎?也許這些收藏沒有什麼令我瑕想,但其它收藏有什麼更勁爆的,儘管拿出來。不要把麥可愛小孩的行為,樣樣都拿來和收藏歸為戀童癖!然後拼命地去尋找,超越歷史社會文化的「戀童行為症狀」,無情打壓 (到底是誰偏差?) 你們認為藏污納垢的收藏到底在哪? 沒讀書!用那什麼 藏污納垢的字眼?(真可笑!) 要我閉嘴,除非;讓我看到A片那樣的不雅動作,不然;就叫那些藝術家,不要創造這種自以為很有藝術的作品!矛頭該指向誰?呼之欲出了吧!
麥可奢侈? (是怎樣!) 不然分給你花好不好? (屑ㄟ!) 有錢人都拒買奢侈品,是不是天底下就沒有所謂︰水晶吊燈、水鑽飾品、黃金打造、豪華家具、上億豪宅、氣派禮車,再說︰有錢人的眼光和願景,本來就與一般人大大不同。不然;我也是按部就班賺錢,為什麼我永遠是死老百姓?為什麼人家可以致富,而我就是介於小康的家庭!難道要怪風水、祖先沒庇佑嗎?我覺得;有錢人的命格一定多少帶點運氣和責任。說到運氣︰一生沒什麼好屎運!光是抽獎,永遠都是抽到香皂一盒的那種;人家抽電視、洗衣機、冰箱、汽車? (哼!我都酸葡萄心態,啊!一定是作弊啦!) 就連平常收集的發票,也給你只中一張200元。至於責任?要是給我有錢,我一定捐錢行善 (做夢比較快!) 我相信!大家都會痴心妄想;好比中樂透要幹嘛幹嘛的 ?(我就常幻想,中樂透要買豪宅給父母住,然後幫忙弱勢族群。) 唉!意外財通常是來的快,去的也快。套在任何人身上,都是同樣的道理!只要是自己勞力賺的,都有權力享受成果。這麼喜歡以己度人,不如樂天知命。
圖取自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9/03/04/11532-2417005.htm
圖一︰有看到藏污納垢嗎?只不過主角是小孩,而收藏家就是國際巨星麥可傑克森,該死!竟是要用這種手段讓我們取信!換作是歐巴馬收藏,會不會也是孌童癖?
圖二︰光溜溜半趴著叫藏污納垢?哈~原來真正孌童癖的是藝術家!
圖三︰光溜溜的男童,腳踩蝸牛殼,是呀!男童猥褻蝸牛!快去採訪藝術家是什麼心態?
圖四︰一堆光溜溜男童,有肌膚之親、猥褻行為證明麥可是孌童 (對!看到影子就開槍!)
圖五︰把它想像男童在河邊戲水抓魚,光著上半身戲水藏污納垢?(恁老師~)
圖六︰吼!這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,射手座大戰小鹿班比的同類嘛!虧我想得出來~
圖七︰這跟孌童有什麼關聯?把這些男童想成十八銅人就好啦!
圖八︰我喜歡這個收藏,也許男童全裸讓人更確信麥可是孌童癖,但說服不了我! (再次看到影子就開槍!)
圖九︰這個收藏也不錯,我喜歡!
圖十︰還是看不出哪裡藏污納垢?
圖十一︰這叫怵目驚心的收藏品? (哼~翻白眼)
看完了是不是覺得小孩的童真?是吸引人的。但跟孌童劃上等號;再加上收藏主人是麥可傑克森,因此完全妖魔化。還好是小孩全裸的藝術品,如果是大人全裸?淫穢和藝術怎麼區分?
下面是瑪丹娜和前夫的裸體畫,雖然很抽象,但是;如果我以自己的道德規範而解讀,這副畫把瑪丹娜畫得有如老妖婆,而前夫好像慾求不滿。但畫家是像我的心態在畫圖嗎?想必絕對不是!
圖取自http://ent.people.com.cn/BIG5/5602490.html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標準;而法律介定了道德規範,但法律也是講求情、理、法。有時是法官的自由心證,能保障什麼?在醫學、科學上,都是一點一滴在驗證。依個人標準定別人的生死;甚至企圖讓所有人都認同自己的標準,就好比這些收藏品;在美國,檢查官認為是麥可孌童的證據。我想麥可分不清這界線,於是跨越了。這時;老早就有一堆想修理麥可的人,正蓄勢待發、火力十足。然而麥可單純到不知人言可畏嗎?還是麥可知道記者為五斗米折腰,容忍外界對他質疑、扭曲、踐踏?就連死還是成為媒體的搖錢樹!利用不實謊言,假新聞效益取而代之謀利;你們贏了!因為麥可真的被逼到死角,明知他親近小孩、幫助小孩;卻利用小孩來無情打壓。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草繩。就算麥可官司獲判無罪,想再親近小孩,恐怕是作繭自縛!這下跳到黃河也洗不清!別忘記!瘋狗斯奈登正伺機而動想把麥可定罪,致於死地!(人都死了啦) 但獲判無罪的麥可,早已被判死刑。(機車咧!誰還麥可一個公道?)
不少人對「戀童癖」者亦有誤解。其實,「戀童癖」者不一定會侵犯兒童,因他們的戀童表達因人而異,其中有把「戀童」傾向昇華為一生致力為兒童服務者。治療「戀童癖」十分困難,常用的治療方法包括藥物、行為治療和心理治療,效用並不十分顯著,患者求助的意欲亦不大。 接受治療者大部分是犯事者被判需要接受治療。
所謂戀童癖或戀童症,是指大於16歲以上的人,會對13歲以下、或尚未進入青春期的兒童,產生性幻想、性衝動、並希望與其發生性行為,而這種衝動可能造成患者社交、工作等日常功能上明顯的挫折或壓力。
偏好從兒童身上獲得性快感;這些人有男、有女,他們喜歡的兒童可能是同性、異性、或兩種性別都對他們有吸引力。
「戀童癖」成因眾說紛紜,其一說法是與患者過往經歷有關。例如年幼時曾被人性侵犯;或者對與成年異性交往缺乏信心,未能與成年異性建立正常的性關係,轉而向缺乏反抗能力的兒童 入手;另外就是遺傳因素,如天生的性取向。視個案而定,不能一概而論。
在現代普遍的兒童概念中,兒童被認為是「脆弱的」、「需要被保護的」、「缺乏正確判斷力的」、不適合進入勞動的,而且是無性的,或者更精確的說:兒童的性與成年人的道德規範(包括性的標準)在現代的年齡道德規範中絕對是不同的,而且兒童的性與成年人的行為必須被嚴格的區分不可混為一談,如果其中的界線一旦遭到打破,則會帶來危險與懲罰。
十五世紀歐洲的兒童是被允許與其他成年男子上床同睡的,只是要注意床第間的禮貌與舉止,但是,這樣的事如發生於今日,往往容易的被認為是危險的,對於兒童可能是有害的,而同睡的成年人可能會遭來褻童的嫌疑與指責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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